夢而未終、中途驚醒者不要解
在古人看來,一個負載吉兇之兆的夢境都是有首有尾的。因為夢其實就是一種象徵語言,按照古代佔夢學家的說法,這是神明向人曉諭的語言。如果夢而未終,尤其是中途被人吵醒,那麼便是神諭未明,不可輕易解夢。當然,如果夢境已盡,夢中的彥思比較完整,那就不在此例了。
神魂未定而夢者不要解
這是因為夢是由人的神魂感應所產生的,按照道教的理論,人的精神由魂與魄共同組成,民間口語常說喪魂落魄就是這一思想的體現。它們是人的精神的陰陽兩個方面。一般來說,魂由陽氣組成,陽氣輕清,這樣魂之中精神的因素便較重,大體相當於神;魄為陰氣,沉滯粗重,是構成人形的基質。所謂夢便是人的陽氣與天地萬物的陽氣相互感通,具體依據夢中所現事物的不同,象徵著不同的感應物件。
古人認為,人在神魂未定的狀態下所呈現的夢像不是精魂所感,而是精魂未定下的浮想。這種浮想不是佔夢術上的真夢,因此便不能呈現吉兇之兆。
妄慮而夢者不要解
所謂妄慮而夢,是由於白天各種邪想而致夢。按照佛教的認識理論進行分析,邪想所夢一般不出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等六識所為,這六識都是因感而發,屬於短暫的、淺顯的感應。這種感應一般都是無意義的雜想,不包含吉兇的真機。只有進入到第七識未那識,因其中有次層之真我存在,這種真我是生動活潑、真機盎然的,只有在深層的夢中才會顯現出來。另外,第八識阿賴耶識為實在的大我,此中一即一切、一切即一,沒有任何夢象存在。那麼,什麼是妄慮而夢呢?比如說,你在白天與一個人發生爭執,心裡很氣憤,晚間在夢中又與之相遇,而且與其爭吵,甚至動手打對方,這種夢想便是因眼識而致夢,屬於你自己內心的邪想所致,沒有任何天機藏於其中。
寤知兇厄者不要解
這是說夢中所遇兆極其典型,用不著再佔。當然也有少數人為了逃脫“天數”,強行卜佔,那麼其間的靈驗,便值得懷疑了。明代的《夢佔逸旨》裡舉了這樣一個例子:據《左傳》記載,有一個名叫聲伯的人,夢中渡洹水,並食瓊瑰,奇怪的是在夢中又哭又歌。聲伯自己便很通曉佔夢術,醒來之後,知道是一個兇兆,懼而不敢佔。如果為了求得心理安定,便強佔為吉,結果只會讓人失望。因為此夢按照佔夢術解釋,實在是一個死象,夢中所為都是送亡魂的儀式,其兇是不言而喻的。
夢雖有終始但醒後忘記大半者不要解
這條不難理解,有些人天天做夢,但是夢後便完,或者是夢醒之後,只能記起一些雜亂的情節,對這些雜夢也不能進行解夢,因為其間的真機已被擾亂,即使解了,也會不準確。